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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了!原来你是想…”
“沈——子——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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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时分,嚣张的加长型凯迪拉克再度出现于台北街头。
古人说:一回生,二回熟。卓莉诗经过早上的震撼,已颇能接受这夸张的护送方式。她实在非常佩服南湘蕴的识人广泛,也感谢风咏曦这局外人不遗余力的跨刀相助,不过…这未免太招摇饼市了吧!?
“渴不渴?要不要喝饮料?”风咏曦提出的虽是问句,但快捷的手已斟好一杯红茶递上。
她接过杯子:“谢谢。”卓莉诗嗅了嗅,又浅尝一口,她用猜的也晓得这是全世界最好的锡兰红茶,而且它的价格贵到令她有想打包回家做纪念的冲动。
“风大哥,你好像很有钱喔?”虽然她明知这个问题愚蠢至极。
风咏曦一怔,笑答:“不,我没有钱,这是我爹和我老哥赚回来的,而我不过是个游手好闲的败家子罢了。”
卓莉诗皱皱小鼻子。“还不都一样!”
“或许吧!在大部分人的眼里,我有没有钱和我家有没有钱是相同的。”他就是厌了那浮华金砌的生活,才会一跷跷到阿尔泰山上拜师学艺,过着漂泊云游的生活,直到那一次回台湾时遇上沈子昂。
卓莉诗见他沉默,也不好意思多问些什么,便把目光递向窗外,瞥见四周街景愈渐熟悉。
“风大哥,你送我到社区口就行了,我的脚好很多,可以自己走。”
“不行,那样太危险了。”
“我坚持。”她的口气不容置疑。
僵持了半响,风咏曦终归是让步。“陈伯,劳驾靠边停。”他望了望卓莉诗,道:“是因为那个叫方-轩的小子吗?”
卓莉诗吸了口气。“对。”没来由的,她就是不想让他看见,这和她当初决定恼他的预谋完全是南辕北辙——矛盾。
早如他所料,风咏曦懂了。
“既然如此,那你就没什么不敢摊明讲了。”
“风大哥…”
“有人爱,或者有可以爱的人是件好事,你要好好珍惜,别像我,晃了二十个年头,独孤箭客一个。”小蔚有了湘蕴,昂也不甘示弱,更是快手快脚的盯上蔚海薇,唉!若他再不加把劲,华一大学的“三剑客”迟早得改组成“单箭客”——其成员仅有他与那陪他狼迹天涯的弓箭了。
“别骗人了,风大哥,你又帅又多金,怎么可能没女孩子喜欢?恐怕排队的都有好几卡车吧!”
“是有好几卡车没错…”风咏曦顿了顿。“我想你一定听过一句话: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我看你是狂风无情才对!”她笑推开车门,扬扬红酥小手向他道别。“谢谢你,风大哥。对了,如果你明天还要来接我,别忘了我的小小要求——拜!”
“我知道。”风咏曦朝她挥手,目送绿色的制服影子直到模糊,电动车窗的玻璃才关上。
呼!风咏曦万般轻松的靠上椅背,拿起她喝剩的红茶一口喝尽。
有多久了?他没跟女孩子如此轻松畅快的对谈,依稀他身边出没的佳人总暗藏目的,不是为权就是为钱,再不然就为他这副臭皮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