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是人非,罗存世无心再回宿舍,也无心去和导师、同学打招呼,提起那个被肖银剑折磨得半死不活的血族
爵,一
钻
了实验室。
在实验品异常
合的情况下,罗存世的研究相当的顺利,仅仅过了一周的时间,他就取得了重大突破,他现,血族的血
中
有一
奇特的噬菌细胞,它需要吞噬普通人血
中的红血球为生,但自
也
有极大的能量,而且,当这
噬菌细胞的
度过临界值时,它们就会产生突变,聚集成一
介于生命
与能量
之间的特殊
质,而这
特殊
质正是构成血族原血的重要基础。罗存世将这
特殊
质称为“原血因
”
不过想到那血族原血的好
,肖银剑还是克制住了挨揍的**,将那
爵打断四肢带回加百列的别墅中,再由加百列开车把他送到剑桥。
利用这原血因
的特
,罗存世制
一
服药
,而剑桥大学生命科学院的史密斯教授成了第一个临床试验者。
刚开始的半天,肖银剑饶有兴致地看着罗存世摆
各
仪
,还在边上给他
下手,但没过多久,他就觉得气闷无比,向罗存世要了个手机,就逃
了实验室。当然,肖银剑也不能走远,因为他还要协助罗存世提取那
爵的血
,毕竟
血鬼和普通人不同,他们的血
就是其力量之源,若非他们自愿,就是杀了他们,也未必能得到任何的血
,而想让血族乖乖的“自愿”供血,罗存世却还没那本事,非要肖银剑来不可。
经过罗存世的研究,他现原血因
有很多奇特的属
,经过聚合后,它并不再象之前的噬菌细胞那样以红血球为
,却转而吞噬各
对人
有害的细菌,而且它还能帮助人
收巩固各
有益的微量元素,倘若原血因
过一定的
度,对普通人来说就是剧毒无比的毒药,但若是稀释到一定程度,却是好
不尽的灵丹妙药,说它能治百病都不为过。而且,这原血因
果然象肖银剑想的那样,可以靠
服来
收。
连连
动,从普通的血
开始,顺藤摸瓜,才三天工夫就扛了个
血鬼回来,而且竟然还是一位血族
爵。
透着黑纱汽车窗帘看到那熟悉的草坪,看到那充满着剑桥特
的小路,罗存世怔怔的落下泪来,在一个月前,他就是快乐地从这里
,去机场迎接他的母亲,而一个月后的今天,他却永远的失去了母亲,而且,连自己都成了一个永远见不得
光的
血鬼。
以肖银剑现在的实力,可以完全
住血族
爵的攻击,但真要拿下一位
爵,却还是差了
,不过肖银剑得到情报后,有意挑了白天上门,才将他一举成擒。当然,即便是白天时血族能力大减,肖银剑擒下他也是颇费了一番工夫,而那
爵的反击,也打得他浑
舒泰无比,几乎就想将他故意放跑,下次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