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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重商主义(3/3)

始参与的商户已经富得流油了。

其他受此诱惑,各地方商户不断涌入。更是被此处颁布的,《私人财产保护法》所鼓励,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合法财产皆被保护之列,任何个人组织,不得侵犯。即使是政府因为战争或其他灾害的需要而必须征缴时同样必须支付足够,不低于市价的代价。

这条在此时看来有些大逆不道的法律,在同盟会的首创者颜修武的倡导下,得以全票通过。自从有了政府以来。这还是第一次用法律的形式把这个原则确定了下来。

当时,颜举凡曾经在《卫国日报》以评论员地身份为此作过如下注解:“我们为何而抗日?吾国吾民,奋战而起。不过是为保卫自己的家国!不错,家国而不是国家,正因为日本人跑到我们地家中抢夺多我们的土地,财产,**烧杀无恶不作,我辈才奋起击之。同理。我们地人民也有权利在保卫自己家庭的私有财产。任何人和组织都无权肆意抢夺!”

随着这一法规的颁布流传,很多在当地战战兢兢的商人把目光投向了桐城。一时间移民通过各种渠道源源不绝的流向这里,他们在带来大量财富的同时也把巨大地人脉规模带到了这里。这些无形财富正逐渐的转化成实力。让各方势力都无法再小瞧这支昔日从山沟沟里崛起的组织。

“懒虫。快起床了。”秦思娇跑进来,一把掀开颜举凡身上地被子,让这个家伙偷懒地大计烟消云散了。被打断了思索的少年愤恨的把目光投向跟随在她身后跑进来地钱若云身上。这个丫头都不知道托次一下,太可恶了。

像是明白他的意思,钱若云满脸委屈,她不过是侍女的身份,凭甚么可以阻拦秦家小小姐?

“哼,这丫头还知道给你做掩护呢,别横眉立目地,你昨个儿不是说要带我去瞧稀罕么,怎么还不起来? ”秦思娇一边七手八脚地把旁边的外套罩在他身上,一边催促着。

颜举凡这才想起来,还真有这么一回事。昨天他可看得高兴,所以迫不及待的要回岚山看一看这新研制的技术。结果就顺嘴答应了,没想到这个丫头如此粘人。

“嘿嘿,现在不过天刚亮,哪有这时辰起床的 。”颜举凡一边抱怨,一边胡乱穿着衣服,钱若云乖巧的打了洗脸水在一边伺候着,只是眼神也闪着好奇的光彩。

“别看了,再看也不带你去,山里老虎可厉害了,要是把你叼了去,我才心疼呢。这几天在家里乖乖地把那几篇稿子整理好,按照那个意思写就行了。”颜举凡自然知道这个丫头的打算,虽然习惯了她在一旁服侍,不过岚山重地,还是不要带着这个丫头招摇了。

虽说都过了这些日子了,可这钱若云的底细还是没有摸清,万一有些问题,可就把最要紧的机密泄露出去了。至于让他写点文章什么的暂时还算人尽其才吧。

钱若云委屈的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小模样儿分外让人心疼,秦思娇看不过眼,哼了一句“你少爷是担心你从没有走过山路,受不了那罪,我当年爬山腿子都不知道多疼。我都没有去过陪都呢,他还不是让你跟着风光了一回哼 。”说着哼了颜举凡一眼。

嘿嘿,那是,原本颜举凡只是打算路上好有个人照应起居,这样想来,秦思娇的妒忌也满有道理的,不过如果去陪都一行也带上秦思娇,那可麻烦了。她的小小姐脾气一发作,自己鞍前马后地就有得忙了。哪里有带着个侍女舒服,还好有先见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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