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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琊,乌鸦的谐音,多么晦气
森的动
,代表了死亡,是的,我的存在就代表了死亡,只是乌鸦这两个字太难听了,也不好看,所以我取了谐音,名为雾琊。
那个地方名为无名居,里面有着很多和我年纪相仿的孩
,他们全都是无父无母的孤儿,当我站在他们其中,我就已经知
,这里是专门收养孤儿来
事情的,很有可能都是些见不得人的事。
于是我更加
定的相信了父亲的话,这世间,真正要留住一分情,一个人,那就要吃
腹里,才算是真正的属于自己,永远都不会消失离开
那时候我已经八岁了,被丢弃后就过上了乞讨的生活,虽然还有对于父母的记忆,还知
徽桑城,可是我去不了,也不想去。
虽然吃的都是
茶淡饭,可是他们对我的关怀和照顾却是真心实意的,所以我
他们,我不想离他们太远。
那一刻,心中满满的幸福和满足
,让我觉得异常的安心,那
觉,是五岁之后再也没有
会过的。
这些我都一一
到了,我成为了所有训练的学员里最有天赋,实力最
的存在,也成功的
引了她的注意,可是为什么,我这么优秀,这么努力,她的
里除了我,还能看到其他人。
十岁那年,我发现养母怀
了,她和养父是那般激动,见到他时是那般的警惕戒备,恐惧又嫌恶,他们让他
,说他是怪
,让他永远不要再回来了。
于是我同意了,我跟着凤七走了,不是因为什么衣
无忧,甚至人上人的
者,而是我厌倦了一个人,既然有人愿意收留我,那么
什么我都愿意,只要这个人不会抛弃我,不会无视我。
当天晚上,我趁着养父母熟睡时,去了厨房拿了一把锋利的杀猪刀,轻轻的潜
了他们的房间,动手杀了他们,然后吃掉了他们的心脏。
”
可是没多久就被那对村民夫妇发现了,他们看向我的
神就好似看待怪
一般,那般惊恐害怕,那般厌恶嫌弃,于是我被他们丢了。
那个时候的我天真的以为他们只是被突然看到的血腥画面吓到了,等平静一段时间一定不会怪他的,因为他们是真心的
我,对我好。
那些人分走了太多属于我的注意,不仅如此,她来无名居的次数少之又少,除了最初陪着他们训练的那两三个月,几乎没再
在养父母家生活了三年,让我有了一
归属
,我
这对夫妇,他们在发现我挖心之前,对我很好,以为他们已经三十多岁了却没有孩
,所以一直将我当成亲生的一样疼
。
后来我被一对村民夫妇收养了,可是因为日日夜夜梦到那一片血腥和那些父亲温柔的叮嘱,让我产生了一
奇妙的念
和想法,一
冲动慢慢滋生到最后无法压制。
之后我又过了三年颠沛
离的生活,直到在涟城相邻的临城被凤七找到,他问我想不想跟他走,从此虽然辛苦,虽然会有死亡,可是只要自己努力,就能衣
无忧,甚至一步步走上
者之路,让任何人都不能轻易欺负我。
在那一刻,我站在众多孩
中,在心里下了一个决定,我要让她
里只看到我一个,我要成为她手里的骄傲!
可是结果证明我错了,父亲的话是对的,这世间,真正想要一辈
的留住一份
,一个人,一颗心,唯有吃了那个人的心,这样她的心里除了我一个,就再也不会有其他人了,再也不会关心除我之外的人,也不会抛下我了。
于是我走了,也正式打开了属于我人生思想的大门。
直到看到那个人,那个小小的几乎只比自己大一岁的小女孩,我就改变了主意,这里确实很好,可是更好的是这个自称是自己主
的小女孩。
我开始对家里养的
鸭下手,我挖
它们的心脏,那一刻会让我有一
极致的满足
,一
非常安全的
觉。
可是我不在意,这样多好啊,这么多人陪着我,我不会再孤单了,而我也有了一个新的名字,还是我自己取的。
然后,我被父亲亲手丢弃在了涟城,那个地方离徽桑城隔了两座城,对于五岁的我来说太过遥远,
本不可能找到回家的路,于是我走丢了,从此再也没有见过父亲,脑海里关于父亲和母亲的,也只有那一片鲜红的颜
和那些
情
的‘
代’。
她是那样
大,小小的
骨却能撑起半边天,她的
睛是那样的漂亮,闪亮亮的有着迷人的华光,她的笑容是那样的肆意邪气,带着让他
心的如烈焰般的明媚温
。
原本我以为凤七带着我离开,我今后要跟着的人就是凤七,却没想到,我真正的主人,家人,朋友,不是凤七,而是另一个人。
而在我长大后再次去了一趟徽桑城才知
,那天父亲见我丢下回到城主府后,就遣散了府里所有的下人,然后一把火烧了整座城主府,抱着母亲的尸
一起共赴黄泉了。